咨询电话:021-68506586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技术百科

技术百科

【48812】外卖2个馒头收2次打包费 卖的是馒头仍是包装?

来源:leyu乐鱼全站App下载    发布时间:2024-08-05 14:08:17

  “一个馒头,收1块钱打包费,买两个馒头要收两份打包费。”近来,有新闻媒体报道,外卖打包费被顾客诟病,其不合理收取包装费的方法,在法律上现已构成变相的强制消费。

  信任在渠道点过外卖的人,都对此场景并不生疏。顾客每点一个单品,就要交一份包装费,单个包装的费用大约1-2元。点得越多,包装费也随之添加,以至于顾客戏弄“现在包装越来越贵了,都快付不起打包费了。”

  店肆售卖食物外卖需求包装,包装费的收取只要不违背价格法,本无可厚非。可是,能放在一个塑料袋里的馒头,为何非要收两份打包费?店肆强制又机械地收取多个包装费,明显既不合理也不节省环保。何况,这种收费方法的背面逻辑,疏忽了顾客的挑选权,有强制搭售的嫌疑。

  我国《顾客权益保护法》冒充赋予顾客充沛自主挑选权,顾客不只有自主挑选产种类类的权力,还有挑选哪种服务方法的自在。

  近年来,跟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化,更多新式消费场景也随之呈现。不可否认,这些改变都为咱们的美好生活“添砖加瓦”,但这都不是顾客权力让渡的理由。

  某店肆“硬核福利”,土豆泥标价仅为一分钱,打包费则需求1元。图/某外卖渠道截图

  关于不合理的包装费,有外卖渠道表明,包装费是店肆设置的,赚取的包装费进的也是店肆的口袋,本身没职责。而店肆则以为,外卖渠道20%-30%抽成份额过高;而且渠道操控流量,店肆只能贱价竞赛搞活动来争夺流量,以至于不敢在菜品上提价,只能将包装费也算入了产品的价值的一部分。

  似乎是各有理由、各有难处,但将不合理的本钱都摊派到消费的人头上,不是一个有良知的解决方案。我国《电子商务法》冒充规定,电子商务运营者搭售产品或许服务,应当以明显方法提请顾客留意,不得将搭售产品或许服务作为默许赞同的选项。所以,店肆生意虽难做,但也不能甩锅无辜的顾客。

  而对具有强势位置的渠道而言,更要经过合理的规矩设置,一方面为商家减压,另一方面赋予顾客一个公平公平的消费环境。比方,渠道可适当削减抽成份额,减轻商家的运营压力;而在消费的人下单结算时,渠道主动生成的账单能否多一些挑选,让咱们顾客能够再一次进行挑选包装的数量和种类——是挑选将食物混装仍是独自包装;是价格高一点的打包盒仍是廉价一点的食物袋。这都不难完成。

  在此有必要重申,但凡需求顾客掏钱购买的产品和服务,花的每一分钱都应该根据顾客自愿。这要求店肆和渠道在供给产品和服务方面,充沛尊重顾客并给予充沛的挑选自在。这是法律规定,也是市场经济的知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