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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发布2020年商场监管十大典型事例

来源:leyu乐鱼全站App下载    发布时间:2024-02-05 10:48:10

  冀农融媒体·河北农民报讯 (记者 张宝程)日前,张家口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曝光该市2020年商场监管十大典型事例。

  1.怀来县梁某某、李某等人涉嫌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案。根据顾客反映,互联网购物商场名称为“小瑜变身之家”的网店出售一款名为“SUSIE”瘦身产品,该产品无任何中文标识。后经北京微量化学研究所剖析判定,该瘦身产品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增加的西药成分:、。张家口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市公安局食药捍卫支队会同有关专家举行案情研讨会,构成确定定见。怀来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和怀来县公安局经过必定的查询查明,该产品运用互联网购物商场网店出售,广泛全国各省市,受害人合计1800余人,涉案金额200余万元,公安机关对嫌疑犯梁某某、李某刑事拘留。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别离将该案子列为2020年度总局、省局督办案子。现在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2. 怀来某商贸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2020年3月,顾客告发称,怀来某商贸有限公司所出售的医用防护服质量不合格。经查,该商贸有限公司没有运营医疗器械的相关行政答应,超范围运营,将劳保防护服,以医用防护服的名义进行出售,并在其开具的发票上标示“*医药*可重复运用防护服”。该公司以医用防护服的名义出售劳保用防护服的行为涉嫌以虚伪产品功用、功用诈骗误导顾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则责令中止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

  3.郑某某未获得食物出产答应私行从事酒类产品分装出产活动案。万全区郑某某未获得食物出产答应证,私行从事酒类产品分装出产活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则,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相关规则,给予没收用于违法出产的东西、质料、标签等物品,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300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7万元整的行政处分。

  4.沽源县某超市商标侵权案。2020年4月,接告发称,在沽源县一烟酒超市涉嫌出售冒充名牌白酒,经查,当事人从上门推销的个人手中购进白酒。截止案发时,在当事人运营场所发现38瓶冒充“舍得”牌白酒,经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工作人员现场判定,38瓶“舍得”牌白酒均为冒充产品。当事人未能供给合法有用的收据证明。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则,责令当事人中止侵略权力的行为,并作出如下处分:1.没收侵权“舍得”白酒38瓶;2.处以罚款人民币6万元。

  5.张家口某居民服务有限公司未尽查看责任案。张家口某居民服务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渠道,对其入网的餐饮单位未尽到查看责任,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则,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相关规则,给予罚款人民币6万元整的行政处分。

  6.史某某对过期食物标示虚伪出产日期案。2020年5月,桥西区商场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查看中发现,史某某运营的酒类经销部食物仓库内存有钟楼清新系列啤酒,已超越保质期。当事人对过期啤酒日期进行擦洗后,用打码机从头进行日期打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则,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相关规则,给予没收过期钟楼清新系列啤酒、以及用于出产日期打印的打码机、油墨、脱漆剂;并处分没人民币53000元整的行政处分。

  7.张北县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超范围运用增加剂案。张北县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9月10日出产的产品在国家食物安全抽检中检出甜美素,归于超范围运用增加剂,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则,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相关规则,给予没收违法出产的产品277瓶,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分款人民币5万元整的行政处分。

  8.赵某某未经答应制造出售葡萄酒案。康保县赵某某未经答应制造出售葡萄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则,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相关规则,给予没收违法出产的产品及其出产东西,并处分款人民币5万元整的行政处分。

  9.张北县某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春和玉药店无证出售三类医疗器械案。2020年5月,执法人员对张北县某药品连锁有限公司运营的药店进行现场查看,发现该药店在未获得《医疗器械运营答应证》出售三类医疗器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则。涉嫌无《医疗器械运营答应证》出售三类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则,张家口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门店处以没收违法来得到的、罚款合计5.018万元的行政处分。

  10.某医疗器械出售有限公司运营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案。2020年9月,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查看中发现某医疗器械出售有限公司运营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透气胶贴。经与张家口市行政批阅局协查核实,承认该产品的出产企业未获得《第一类医疗器械出产存案凭据》。经过必定的查询,该公司共购进贴透气胶贴50贴,出售10贴未回款,以样品方法赠送40贴,涉案货值金额为1925.00元,该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则,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项,依法给予该公司运营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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